普宁大力实施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发展战略

普宁大力实施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发展战略

新闻来源:普宁市人民政府网 发布时间:2015/11/26 11:51:52

  记者近日从普宁相关部门获悉,该市将出台一系列有效措施,增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意识,优化创业环境,引导有创业愿望和创业能力的劳动者积极创业,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形成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工作新格局。
  降低创业门槛和成本
  据了解,普宁市将大力实施以创业带动就业的发展战略,全面实施城乡一体化就业创业政策,并提出力争2015年至2018年,普宁全市新登记注册的初创企业户数、吸纳从业人员人数平均每年增长10%以上,创业带动就业效果明显提升。
  普宁将积极培育创业主体,鼓励、支持和引导城乡劳动者不拘形式、不限规模自主创业,重点扶持高校毕业生、外来优秀人员、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等群体以及创业农民致富创业、科技人员兼职创业、民营企业二次创业。鼓励各地积极推进创业意识教育,在普通高等院校、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全面推进创业教育;优化创业教育师资结构,吸纳有实践经验的创业者、职业经理人和其他专业人员加入师资队伍。推进创新创业教育示范学校建设,积极搭建创新创业平台。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充分依托现有资源建设创业学院。
  同时,我市特别提出要降低创业门槛和成本,深化初创企业登记制度改革,精简和规范商事登记审批事项,依法依规改革公司注册资本、经营范围、住所等有关登记事项;落实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和规费、服务收费等优惠政策,加强涉企收费管理,收费单位向企业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列管的经营服务性费应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收费管理规定,对不符合规定的一律不得收取。对初创企业进一步落实国家和省的减免收费等优惠政策。
  落实优惠补贴政策
  普宁市对创业给予了一系列扶持,出台了多项优惠政策,包括一次性创业资助、租金补贴、创业孵化补贴、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创业带动就业补贴、设立创业引导基金、优秀项目资助、放宽创业者入户条件等。
  记者注意到,其中,一次性创业资助将对普通高等院校、职业学校、技工学校学生和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以及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成功创业的,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凭创业者身份证明及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可申请5000元的创业资助。小额担保贷款贴息则针对普宁市城乡劳动者自主创业(包括登记注册3年内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国家限制行业除外)自筹资金不足的,可在创业地申请小额担保贷款,其中个人最高20万元、合伙经营或创办小企业的,可按每人不超过20万元、贷款总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额度实行“捆绑性”贷款;符合贷款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和科技型小微企业,贷款额度不超过300万元。在规定的贷款额度内,按照贷款基准利率最高上浮3个百分点据实给予贴息;劳动密集型和科技型小微贷款,按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
  此外,普宁还将对创业培训进行补贴,其中,具有创业要求和培训愿望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城乡各类劳动者,参加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的,可凭学员身份证和创业培训合格证,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相应补贴。
  构建创业带动就业服务体系
  以乡镇(街道)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就业服务平台为依托,建立健全公共创业服务网络,为各类创业者提供开业指导、政策咨询、项目推介、专家指导、跟踪扶持等“一条龙”创业服务。这是普宁市针对创业、就业,完善创业指导组织职能的重要举措。
  为此,普宁将在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设立扶创业带就业窗口,建立完善公共创业指导服务机构。建立创业项目资源库,鼓励发展创业项目筛选、评估、推荐等市场中介机构,提供指导和咨询服务;建设创业信息公共服务网,发布国家和省各项创业扶持政策、办事流程、创业信息、服务资源等公共信息;建立创业者信息管理服务系统,成立创业服务指导团队,为扶创业带就业计划提供智力支持,为创业人员提供创业指导和帮助。
  记者还了解到,普宁将鼓励高校和社会力量新建或利用各种场地资源改造建设创业孵化基地,搭建促进创业的公共服务平台,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采取政府入股的方式与社会力量共同投资建设,并大力提升孵化基地运作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