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将落实“河长制”打好练江污染整治攻坚战

我市将落实“河长制”打好练江污染整治攻坚战

新闻来源:普宁市人民政府网 发布时间:2015/12/8 15:30:46

  记者从普宁市有关部门获悉,我市将强化落实“河长制”,整治工、农业污染,推进环保项目建设,用实实在在的行动,全力以赴打好练江污染整治攻坚战。
  我市将整治练江污染作为事关民生福祉的重大工程、事关普宁长远发展的政治任务,要求各地各部门要站在发展大局的高度,以对人民群众、对子孙后代负责的态度,用实实在在的行动,全力以赴打好练江污染整治攻坚战。
  据了解,我市将对练江流域现有企业进行造册登记,按照“关停淘汰一批、整合入园一批、规范提升一批”的原则,多管齐下,加大环保执法力度,推进企业整治提升,全力整治好工业污染。我市还将在年底前对练江流域内零散养殖场和禁养区内规模化养殖场进行关停,对适养区内规模化养殖场进行限期治理。普宁还提出一定要加紧推进项目建设,及时总结评估大南山陂沟、灰寨村连片整治试点经验,加大力度推广首创模式。以南山农村生活污水连片整治试点工程的干劲,切实加快普宁市区配套截污管网,里湖、占陇、洪阳镇三个中心镇污水处理厂,纺织印染环保综合处理中心,垃圾环保处理中心,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水利设施及河道整治以及污泥处理中心等环保基础设施建设。
  尤其值得一提的是,我市将按照一条河涌、一名河长、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五个一”要求,强化落实“河长制”,要求各级河长切实负起责任,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做到思想认识到位、职责落实到位、制度执行到位、考核问责到位、执法监管到位“五到位”。同时,该市将广泛宣传发动,形成全党动员、全民参与、普宁市镇村干部联动的大格局,在全社会形成浓烈的整治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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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宁市人民法院依法查封6家非法排污企业维护法律威严 消除环境污染
  为进一步推进练江综合整治工作,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2日上午,普宁市人民法院在市环保局配合下,依程序对流沙东、流沙南、大南山街道以及占陇镇6家环境违法企业采取强制查封措施。
  据了解,被查封的6家企业分别位于大南山街道、流沙南街道马栅村、流沙东街道郭厝寮村和占陇镇交丙坛村,从事印染、印花加工。上述6家企业在普宁市人民法院作出强制执行停产裁定后,无视法律尊严,仍未停止违法生产、违法排污行为,污染环境。
  当天上午,普宁市人民法院在普宁市环保局的积极配合下,依法对上述6家违法排污企业生产设备进行查封,落实强制停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