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何时移治厚屿 旧史志上众说纷纭

普宁何时移治厚屿 旧史志上众说纷纭

新闻来源:深圳市普宁商会 发布时间:2014/5/14 15:45:59

普宁何时移治厚屿,旧史志上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主要有:
 
    〈一〉明万历三年(1575)移治厚屿。其根据是明万历三十八年知县阮以临编纂的《普宁县志略》载“万历三年,知县刘钝综理县城于厚屿,规模略定矣。其于官舍学宫也稍葺建。”潮郡太守胡恂在《普宁县舆图说》也提到“潮阳地广梗治,析洋乌、?水、黄坑三都置普宁县,以贵屿为治所。万历三年移厚屿。”
 
    〈二〉万历十年(1582)移治。其根据是写于清代的《明史》卷四十五载“普宁,府西南。嘉靖四十二年正月以潮阳县?水都置,析洋乌、黄坑二都地益之,寄治贵山都之贵屿。万历十年移治黄坑,以洋乌、?水二都还潮阳。”又《潮州志·沿革》也引《明史》持此观点。
 
    〈三〉阮以临谓“十八年后”移厚屿。普宁县第十二任知县阮以临写的《条陈十议》中说“普宁,且初设县治向在此都贵屿地方,经十八年后因改邑厚屿。”
 
    〈四〉万历十四年(1586)移治厚屿。《普宁县治略》卷一记“十三年议迁,十四年知县赵宪改拆旧料约六百余丈移建,即今之城也。城有四门……。”明末清初的著名历史地理学家顾祖禹在《读史方舆纪要》中也说“普宁,府西南百二十里,西北至揭阳县七十里。嘉靖四十三年析潮阳县之洋乌、?水、黄坑三都地置县于贵屿,名安普县。万历三年改筑城基于厚屿。十年,以二都还潮阳,止存黄坑一都,改曰普宁县。十四年城成,因移治焉。”乾隆十年《普宁县志》同样载“神宗三年,知县刘钝始经理县城于厚屿,规模略定。及?、洋诡夺,治仅存黄坑一都。十三年议迁,不果,十四年佥事卢仲佃,知县赵宪改拆旧料筑今城。”
 
    上述诸说,虽各有所本,但其中有三种提法都出自万历三十八年普宁知县阮以临编纂的《普宁县志略》及《条陈十议》。其它的如《明史》、乾隆萧麟趾编修的《普宁县志》或《普宁县舆图说》、《读史方舆纪要》中所载,恐怕也都是源于阮氏的《志略》。有关这类史实的记载,理应以距离建县时间越近越准确。《志略》是建县47年后的第一部地方志,且阮氏本人又是普宁的知县,他的著述当较可信。但他在同一部《志略》里却诸说杂陈,自相矛盾,根本不能自圆其说。因此,普宁何时移治厚屿,实难断定。
 
    按一般而论,建县之初,别说建县城,即县城要设于何处也未确定。第一任知县赵钺到任时,就是“系印于肘,借民舍以为居。”但寄人篱下,终非久安之计。至万历三年移治厚屿,自属势在必行,持之成理。再从“规模略定”,“亦稍葺建”等文字看,显然是记述移治的开端而未完成。《志略》卷一和《读史方舆纪要》中有关记载也可作证明。至于潮郡太守胡恂的《普宁舆图说》始见于乾隆十年的《普宁县志》,从时间上看,他的记述是距离建县170年后写下的,又没有具体内容,因此,其根据很可能是来自《志略》,不足为凭。
 
    持万历十年移治说,唯一的根据是县城易地。(因这时洋、?二都已归潮阳)但缺乏活动内容,没有说服力。万历十年的贵屿在《普宁县志略·城池》中提到“前所筑已为道旁之室矣!”由此可窥见当时厚屿民用建筑的发展趋势,而官府的建设反而相形见拙,这不正是道出了这年没有移治的迹象吗?《潮州志·沿革》所记明显是来源于《读史方舆纪要》和《明史》,自不庸置辩了。
 
    阮以临《条陈十议》提出的“十八年后”移治说,首先是这个“十八年后”的时间概念界限不明,没有实际意义。它只能说明普宁寄治贵屿至少在十八年以上,由是也否定了万历三年和万历十年两种移治说。但十八年后究竟是什么时间移治,他并无提及,这就令人难以置信了。
 
    综上所述,普宁移治的时间应以哪个提法较可靠呢?《普宁县志略》又记载了这样的事实:“乙酉(万历十三年)赵宪始建殿庑。”再参照诸说记述,归纳起来是知县赵宪为了准备移治,在万历十三年就赶紧扩建学宫和两旁房舍,翌年在佥事卢仲佃的建议和协助下,拆了六百多丈旧料建造城垣,城垣开东、西、南、北四个门,城门还构筑防患水祸的设施。据此,可以认为:万历十四年(1586)普宁始从贵屿移治厚屿是顺理成章的,符合历史实际,因而也就毋庸置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