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七,潮俗多

七月七,潮俗多

新闻来源:今日潮汕网 发布时间:2015/4/29 10:59:55

  农历七月初七旧称“七夕”,这个节日的起源和节俗的积淀,与牛郎织女天河相会的美好传说密切联系,可以说是由星宿衍变而来。七夕节潮俗的主要活动有“乞巧”、“出花园”、拜公婆神、“走仔会”、晒书曝衣。
  七夕重头戏主要在女孩的身上。因为传说中,织女的手艺极巧,能织出云彩一般美丽的天衣。为使自己也能拥有织女一般的巧手,所以民间姑娘们就借牛郎织女相会的机会向织女乞巧卜巧。这种风俗早在汉代就已形成,只不过是后来才和牛郎织女的故事相结合。《荆楚岁时记》载:每到七夕之夜,民间妇女边观牛郎织女星,边设香案、置瓜果,向织女乞求智巧。《开元天宝遗事》说:唐玄宗特意在华清宫建造了“乞巧楼”,楼上陈列瓜果、酒炙,摆设坐具,以祭牛郎、织女二星,又赐给宫中嫔妃九孔针、五色线,以在月光下穿过的为得巧。他们还把小蜘蛛放在盆中,看第二天是否结网,以网的疏密、网形是否圆正来确定是否得巧,这叫“穿针乞巧”。宋代的乞巧活动更为丰富,除“穿针乞巧”外,还有“丢针乞巧”。
  在七夕夜,盛一碗水,放在星光下,然后把绣花针丢进水中,让它飘浮到水面,通过星光辉映下的针影形状来卜得巧多少。当时福建女子在七夕夜用针七枚,于暗中取绣线穿之,以卜得巧多寡。
  潮汕昔时妇女也有“乞巧”之俗,明陈天资《东里志》云:“七月七日,为七夕节。儿女罗酒果于庭,拜祝牛女,对月穿针,俗谓之‘乞巧’。”可见早在明代前,潮汕已有乞巧之俗。此后,清代潮汕各县志也多有记载此俗,如清乾隆《南澳志》说:“是夕,人家女儿罗瓜果、针线于中庭,为‘乞巧会’。”清乾隆《普宁县志》云:“(七月七日)妇女粉米为巧果,及夜陈设于中闺,女儿以彩线穿针,向天孙‘乞巧’。次日,有蛛丝牵于巧果之上者为得巧云。”清光绪《潮阳县志》载:(七夕)“绣女列瓜果‘乞巧’于中庭。”可见清代潮汕各县七夕乞巧活动之盛。民国以后,乞巧之俗已较为少见了。
  潮俗每年农历七月初七日,民间有拜公婆神(潮阳称床脚婆,揭阳称公婆母)习惯,亦称这一天是公婆神的“生日”。其由来各地有不同的传说。
  揭阳一带传说:这神祗的前身是皇子的奶娘,死后被封为少年儿童的保护神,主管人间婴幼儿的生命和健康,并尊敬地称她为“阿婆”。后来人们把“阿婆”当作儿童的救护神来膜拜。相传阿婆是在七月初七日死的,按理说,本来这一天是“阿婆”的忌日,而人们却称此日为阿婆成为神的生日(民俗讳死)。每年这一天,有未成年孩子的家庭,便将阿婆的神灵请至家中供奉祭拜,至孩子十五岁“出花园”方才结束。澄海、潮安一带则传说,从前有一妇人,丈夫常外出谋生,她竟在家与人通奸。一次被她丈夫回家撞见,怒不可遏,把她和奸夫双双杀死,这天正是七月初七日。因他怕被人发觉,便把尸体埋于眠床下土中。那知死者阴魂不散,在家中作祟,把他续娶的妻子所生的几个孩子都弄死了。后来,丈夫只得为这对死者设立神位,每年七月初七奉祀祭拜,生下的小孩才得安生。此事一传开,便家家效仿,祈求公婆神庇佑孩子而流传成俗,公婆神也从要弄死小孩的恶鬼变成为保护小孩的神灵了。每年七月初七日成为祭日,称“公婆生”。
  潮汕地区农历七月初七日这一天有为十五岁儿童办“出花园”的习俗。潮人认为儿童在十五岁前一直是生活在公婆神保护下的“花园”里,当儿童长到十五岁时,在七月初七日这天必须举行“出花园”的仪式,让孩子跳出“花园”墙,到广阔的天地去,或求学,或从事商贾活动等。这是粤东地区为孩子告别童年而举行的一种特有的成人礼俗。出花园后,标志着孩子进入了成年,真正踏上了人生之途。
  七月七日,潮俗还称为女儿节。凡出嫁后产了小孩的“走仔们”,这一天都要回娘家,同寅姐妹欢聚一番,俗称“走仔会”(普宁市洪阳镇,出嫁的“走仔”们,于正月十八日都回娘家参加乡里的游神赛会,也被称为“走仔会”。)。等到儿女都十五岁“出花园”完后,才停止这一项活动。这个习俗自古传承下来,独具情趣。是日一早,已出嫁有了小孩的“走仔们”纷纷穿上新衣,带上礼物,抱着孩儿回娘家,有些年轻丈夫也随同前往。“走仔们”办送的礼物有甜花生汤、鸡蛋、猪肉、鱼等,有的还送现金给父母作费用,以示报答养育之恩。由于出嫁的女儿都是同一天回娘家的,往往能遇见少时朋友,相见如故,结伴慰问各自的双亲,互诉近况,在一定程度上温暖了老人们孤独的心。
  前面已提到,澄海、饶平六月六日有晒书曝衣之俗,但潮汕更多县区是俗则是在七月初七日,这与中原地区时间是相一致的。清代潮汕各县志对此也多有记载,如清乾隆《普宁县志》云:“七月七日,曝书籍、衣裳。”清乾隆《揭阳县志》载:“七夕,晒衣。”清光绪《潮阳县志》也说:“七夕晒衣。”  (王伟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