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6年11月在在潮阳县贵屿区北林乡发现一块普宁县建置初期的碑刻——《去思》碑。该碑嵌于北林乡北宫(三山国王庙)外墙上,座高40厘米,宽105厘米,碑身高235厘米,宽90厘米,为明朝万历元年癸酉(1573)所立。碑身有断折痕,但字迹仍很明晰。碑额上书“去思”二字,其碑正文云:
“父母赵侯,讳钺,号怀泉,福建长汀人。嘉靖乙丑,受命知普宁事。普城未建,寓治潮之贵屿。时艰民瘼,侯悯之。处官犹家,爱民如子;廉激庶顽,惠流分土。普潮士民,戴若召杜。比调,留恸震野。爰今勒石志思,媲美甘棠,以永终誉。”
此碑的发现,为普宁县订正县名提供了可靠的依据。自《清一统志》中出现“普宁县初名普安县”一说之后,民国时期的《潮州志》、解放后的《普宁新志》,及所有介绍普宁县概况的书刊文章,都有“普宁县初名普安县”的记载。现在《去思》碑的发现,完全可以订正:普宁县建置一开始就称普宁县。这与本县第一部县志,明万历三十八年《普宁县志略》所载:“赐名普宁,是潮之剖为普也”是相符的。关于初名普安县之说则为误。
【编者按】《明世宗实录》卷五一七载:“丁未,提督两广都御史张臬、纪功御史段顾言,各条陈广东善后事宜,……疏上允行,乃设……普宁县于?水。”这一记载已为上文“普宁县建置一开始就称普宁县”的结论提供明证。(作者:陈竞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