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宁积极开展农村普惠金融试点工作

普宁积极开展农村普惠金融试点工作

新闻来源:深圳市普宁商会 发布时间:2016/3/28 15:41:01

      作为省第二批试点县(市),普宁市将全面开展农村普惠金融试点工作,打通农村金融服务的“最后一公里”,切实解决农村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努力推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 

  据了解,普宁市历来重视金融工作,采取一系列积极有效的措施,深化金融体制改革,在改善地方金融环境、完善地方金融服务体系、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中发挥了积极作用,今年我市被省列为第二批农村普惠金融试点县(市)。 

  为推进试点工作,普宁市提出,要坚持“政府推动、金融支持、试点带动、逐步推广”的原则,以深化农村金融改革为动力,大胆作为,主动探索,大力推进以省提出的建设县级综合征信中心、信用村、乡村金融(保险)服务站、乡村助农取款点,推广农村产权抵押担保贷款、“政银保”合作农业贷款、妇女小额担保财政贴息贷款、金融扶贫贷款等“八项行动”为主要内容的农村普惠金融建设,全面优化农村金融环境,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切实解决农村融资难问题,努力推动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 

  我市要求,普宁市金融办要牵头制定好有关工作方案,落实工作分工,加强政策指导,组织经验交流和业务培训,督促指导各金融机构和各乡、镇(场、街道)做好金融支持“三农”工作,总结推广各地先进经验。各乡、镇(场、街道)要按照有关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好相关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碰到的困难和问题,全力推动农村普惠金融工作开展。要建立跟踪报告制度,各有关乡、镇(场、街道)每月上报先行村工作进度、每季度报告先行村工作情况,扎实推进先行村建设。同时,制定对先行村的支持措施,建立正向激励机制,确保农村普惠金融试点工作顺利推进,取得良好成效。